南京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网上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三类体外诊断试剂(需冷链储运)批发。下午3点半,行政审批服务处工作人员看到了该企业的申请数据,立即与企业联系。
经了解该企业申请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检测试剂,工作人员立即汇报领导,根据疫情防控期间便民惠企的相关工作要求,工作人员主动对接、全程跟踪,为疫情防控相关的审批业务设置快速审批绿色通道。
工作人员指导企业技术人员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和调整,直至企业申报资料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工作人员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复工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并指导企业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同时帮助企业联系他们合作委托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约定企业复工的第一天上门进行现场检查。
2月17日上午9点半,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合格通过后,依法应该5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后颁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但考虑到该企业经营产品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元虎当场为企业颁发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在外网对该企业医疗器械许可证申领信息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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