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案件。根据举报,执法人员前往赤松镇仙桥村美食街的一家医疗器械经营部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高电位治疗仪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者以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发布关于其销售产品能够改善静脉曲张、失眠多梦、四肢麻木、咳嗽、手脚疼痛病症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相关规定。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已销售“康喜”高电位治疗仪4台,货值3.92万元。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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